石家庄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环评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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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公众朋友:
2011年5月,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委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石家庄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并委托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规划年限:石家庄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期为2010-2020年。其中,规划基年为2009年,特征年分别为2015年和2020年。
2、规划范围:根据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规划编制办法第五条规定“总体规划的范围原则上控制在枢纽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本次枢纽规划的范围原则与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中心城区范围保持一致,规划面积500平方公里。
3、规划目标
以构建“京津冀第三极”为目标,遵循“以人为本、无缝衔接”的综合交通运输理念,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客货运基础设施和开放的信息服务平台,构建现代化的公路运输枢纽系统,把石家庄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综合运输枢纽城市。
到2020年,石家庄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将形成“8+7”的布局形态,即8个客运枢纽和7个货运枢纽。其中,建设实现多种运输方式无缝化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3个,区域大型物流园区3个,增强城市的聚集和辐射功能,进一步发挥石家庄在华北地区重要中心城市的区域引导和带动作用。
石家庄国家公路客运枢纽由新石家庄综合客运站、石家庄综合客运东站、石家庄空港综合客运站、石家庄西古城客运站、石家庄正定新区客运站、石家庄东佐客运站、石家庄西王客运站、石家庄裕翔客运站构成,均为一级站,总占地面积约为47.9公顷,设计发送能力达13.3万人/日。
石家庄国家公路货运枢纽由分别为石家庄内陆港国际保税物流园区、石家庄空港国际物流园区、石家庄窦妪综合物流园区、石家庄物流配送中心、石家庄大营物流中心、石家庄高营物流中心、石家庄装饰材料物流中心构成,总占地面积约为370公顷,设计吞吐能力达到2200万吨/年。
二、规划环评组织协调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组织协调单位的名称: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87839501
联系人: 王瑞榜
电子邮件: sjzwlb1010@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10-65299756(及传真)
联系人:芮睿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资源及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具体工作程序: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规划实施地进行现场勘查,之后进行资料收集,确定涉及的资源与环境问题,以及环境因子,明确环境保护目标;通过规划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资源承载力及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大气、水、声、生态环境等的现状评价;基于资源赋存条件与环境容量条件,进行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按照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和评价近期规划实施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分析远期规划实施后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对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价,做出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并对规划进行相关调整;评价全过程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并由规划审批部门给予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规划的情况了解多少?
2、您认为规划实施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在规划实施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规划实施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您是否同意规划选址?
6、如果您不同意规划选址,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其他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可以是规划环评组织协调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从即日起公示15天。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2011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