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 | |||||
2017年8月2日 | |||||
序号 | 项目代码 | 审批事项名称 | 监管法律法规依据 | 监管部门 | 行业 主管部门 |
1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依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第五十八条第一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7月12日交通部发布,依据2016年12月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第七十条第一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依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主管监管部门:石家庄市运输管理处 配合监管部门: 行政审批局、工商局、公安局、发改委、质监局、安监局、水务局、国土局、工信局、财政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
2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依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第五十八条第一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6月24日交通部发布,依据2016年4月1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
主管监管部门:石家庄市运输管理处 配合监管部门: 行政审批局、工商局、公安局、财政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
3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依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第五十八条第一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06年1月12日交通部发布,依据2016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
主管监管部门:石家庄市运输管理处 配合监管部门: 行政审批局、工商局、公安局、财政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
4 | 156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依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第五十八条第一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7月12日交通部发布,依据2016年12月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第七十条第一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主管监管部门:石家庄市运输管理处 配合监管部门:行政审批局、工商局、公安局、财政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5 | 158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2年9月26日国务院第218次常务会议通过,依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承担本条例规定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4年1月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6年12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五条:经营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对水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对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的违法经营活动实施处罚,并建立经营者诚信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检查情况。3、《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3号)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管理工作。第二十七条:交通运输部和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活动和经营资质实施监督管理。 |
主管监管部门:石家庄市运输管理处 配合监管部门:行政审批局、工商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6 | 159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依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第五十八条第一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依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3、《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11月23日交通部发布,依据2016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 主管监管部门:石家庄市运输管理处 配合监管部门:行政审批局、工商局、公安局、财政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7 | 160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1、《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2010年4月9日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第四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租赁经营、经营者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等监督检查制度,对监督检查情况定期予以公示。2、《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4年9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6年8月26月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纠正、制止非法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及其他违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服务质量以及乘客评价信息等。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4、《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12月2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6年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六条第三款: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 |
主管监管部门:石家庄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配合监管部门: 行政审批局、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监局、工信局、金融办、网信办、商务局、维稳办 |
市交通运输局 |
8 | 162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依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第五十八条第一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2、《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2009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562号)第四条: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的职责,负责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3、《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10年10月2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6年9月 2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对专用车辆、设备及安全生产制度等安全条件建立相应的自检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应当按照劳动保护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 主管监管部门:石家庄市运输管理处 配合监管部门: 行政审批局、工商局、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安监局、环保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9 | 163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依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第五十八条第一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依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3年1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依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五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检查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 主管监管部门:石家庄市运输管理处 配合监管部门: 行政审批局、工商局、安监局、公安局、质监局、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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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审批,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六十九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3、《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八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款 依法实施公路建设市场准入管理,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实施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4、《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监理企业以及监理现场工作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应当配合。 |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