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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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公开透明的行政执法体制,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特制定本制度。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对裁量种类、法律依据、运用范围、裁量标准、处罚幅度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由局负责法制工作的处室将公开内容填制信息公开审批卡,报主管局领导审批。
四、负责执法公开的处室将公开内容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公众的监督。
五、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裁量结果,应在行政处罚结案的10日内按照程序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在法律法规修改修订后,上级部门出台新的自由裁量标准规定3个月内,重新制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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