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第五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石交建议字〔2020〕第38号
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崔敬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高速口车辆滞留堵塞交通”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随着社会车辆保有量的大幅增加,更多的车主在外出时选择高速出行,高速公路车流量逐年增大,在遇见严重恶劣天气状况和重要节假日期间,个别高速公路收费站口确实易发生交通拥堵问题,这一问题已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关于贵代表提出的在经常出现交通堵塞的高速口建设停车场的建议,我局经认真研究认为:目前在已开通运营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口建设停车场存在许多困难。一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高速公路收费站及收费广场设计规范》要求,停车场不属于收费站和收费广场的必要设施。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公安交警部门不允许在高速收费站口停车,违法停车会受到行政处罚。三是在高速收费站口以外建设停车场涉及到新增占地,需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落实。
对于贵代表提出的提前制定预案防止交通堵塞的建议,我局予以采纳。目前,针对特殊天气或车流量过多造成的交通堵塞问题,我局所负责管理的市属各高速运营管理单位都已建立了保通保畅工作方案,及时处理拥堵问题。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8日
领导签发:闫炳华
联系人及电话:樊耀光 87816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