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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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交建议字〔2020〕第37号
 
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范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高速服务信息平台”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对已开通运营高速公路进行行政管理的部门主要涉及到两个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主要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处理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工作,依法维护路产路权。
据我们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目前涉及到我省高速公路出行的服务电话主要有以下四个:一、高速公安交警部门设立的“12122”全国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二、交通运输部门设立的“96122”河北高速服务电话;三、交通运输部门设立的“95022”全国ETC服务监督电话;四、交通运输部门设立的“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其中前两个服务电话都在高速公路沿线设有提示牌。
由于高速公路服务电话由不同职能部门设立,服务内容也不尽相同,造成高速公路服务电话号码不统一,在给公众造成记忆和查询困难的同时,也间接降低了相关部门在面对紧急事件时的处理效率。要处理解决好以上两个问题,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一个高速公路服务电话,并在此基础上搭建一门式多功能服务平台成为最好的解决途径。因此,我局对贵代表提出的统一高速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议表示认同。目前,我省高速公路管理集团(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调度中心对12328/96122客服系统已进行了整合,两个系统之间实现了自由交流和自由切换。除此之处,交通运输部也正在抓紧建设全网统一客服呼叫体系,保障客户遇到问题“有处诉、能接通、快处理、有反馈”。但受我国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制约,要将高速公路服务信息平台与110和122电话平台进行统一,在实际操作上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对于这一建议,我局将向上级主管部门积极进行反映,争取能早日协调处理好此问题。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8日
 
 
领导签发:闫炳华
联系人及电话:樊耀光 87816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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