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五十七 | 时间:2025-04-28 09:38:55 | 留言对象:市交通运输局 | | 根据石家庄市政府规定,2022年10月8日起,石家庄对往返通行石家庄市区至正定国际机场新元高速、北绕城高速的部分车辆,实施“由车主缴费变为政府统缴”的惠民免费政策。使用ETC计费的冀A牌照车辆,从石家庄北收费站或正定收费站(中华大街)驶入高速公路,由机场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的点对点通行车辆;从机场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由石家庄北收费站或正定收费站(中华大街)驶离高速公路的点对点通行车辆,均享受惠民免费政策。驶离高速时,通行费信息显示“政府代缴”字样,车主实际缴费为0元。该政策期限暂定为三年,自2022年10月8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安装ETC的网约车免费通行后,平台再收取乘客高速费是否合理?这高速费到底是谁收取的,如何分配的?据司机讲,平台是按照订单总费用抽取,如果是这样,平台是否违规?谢谢 | |
回复时间:2025-04-30 09:23:17 | 回复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 |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调查核实,您反映使用ETC计费的冀A牌照车辆,从石家庄市至正定机场段,实施“政府统缴”的惠民免费政策属实。目前个别车辆违规添加高速费问题属于违规收费,但此收费是司机在APP端自行添加的高速费,平台未参与抽成。造成此问题的原因为平台不能现场核实司机是否安装并使用ETC,因此平台只能针对乘客投诉后再进一步核实,如有违规收费,平台将第一时间退还多收费用,并依据运营规则扣除司机服务分或停业培训。目前,平台已将司机本单多收的6元高速费予以退还,并对司机进行线下教育培训。我们也会督导平台不断加强司机业务培训,提升司机服务意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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