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扶贫工作谋划
发布时间: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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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到我市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脱贫扶贫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石家庄市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实施意见》等安排部署,结合我局职责和实际,现就我局2020年扶贫工作谋划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快推进太行山高速剩余工程
太行山高速在我市主要涉及西阜高速石家庄段、平赞高速两个项目。西阜高速石家庄段主线32.3公里、连接线22.6公里,估算投资48.3亿元,途经平山、灵寿2个县,同期建设灵寿县陈庄连接线。平赞高速主线81.9公里、支线24.1公里、连接线41.5公里,估算投资148.5亿元。途径鹿泉、井陉、元氏、赞皇、井陉矿区5个县(区),同期建设井陉、苍岩山、赞皇、元氏4条连接线。其中在我市4个贫困县中的赞皇县、平山县、灵寿县均设有上下出口。基本实现进得来、出得去、行得通、走得畅,带动当地产业经济及旅游经济的发展。
2020年,我局将继续加快推进平赞高速连接线工程建设及西阜、平赞高速剩余工程。
二、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农村公路建设是群众脱贫致富的“大民生”,聚焦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改善群众交通运输条件为基调、打通节点联接乡村为重点,继续扎实推进农村公路扶贫脱贫攻坚,打好扶贫收官战。
加强2020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建设,补齐农村公路交通短板,重点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加大农村公路“油返砂”改造力度。 2020年,实现所有乡镇、建制村至少有一条安全可靠、顺畅通行农村客车的硬化路,因地制宜推动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改造,为广大农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提供有力支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责任主体,负责本县的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各县(市、区)及交通主管部门进行项目行业管理。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2020年下达我市贫困县车购税补助资金6034万元,其中行唐县2760万元,赞皇县1474万元,平山县1800万元。目前相关县交通运输局正在开展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具体项目及规模没有确定。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强督导力度,督促各县尽快完成前期工作,早日开工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扶贫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统筹推动交通扶贫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实行月督查、季调度、年考核,收集和汇总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按时上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组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典型做法及实际效果,努力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扩大扶贫帮困工作的影响面。
(四)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统一考核。强化交通扶贫责任意识、攻坚意识,完善务实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始终坚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认真梳理针对贫困县的高速公路资金拨付程序、工程招投标、工程审计监督等风险点,打造廉洁工程。根据责任划分,将扶贫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内容,统一调度、统一考核,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同时,确保扶贫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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