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结合民生工程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精心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完善路网体系,加强管理养护,抓好安全运营,切实把农村公路建设成为致富路、幸福路、连心路、振兴路。
二、年度目标和资金来源
(一)年度目标。建设改造农村公路380公里。
(二)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中央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和超长期国债资金、省级燃油税补助资金。市县用足用好省级及以上补助资金,足额落实市县自筹资金。2025年计划总投资8亿元。
三、完成标准
农村公路主体工程完工,同步完善交通安全和排水设施,具备通车条件。
四、重点任务及分工
实施“四好农村路”新一轮提升行动,推动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按照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标准,大力实施重要县乡道改造提升,畅通乡镇、主要经济节点对外快速通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推动乡镇对外双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强化农村公路连接互通,加强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城市道路、村内道路及其他运输方式衔接,提升连通水平,服务乡村振兴发展。
全年建设改造农村公路380公里。其中:平山县81公里、井陉县42公里、行唐县35公里、赵县32公里、灵寿县30公里、晋州市28公里、鹿泉区20公里、藁城区20公里、无极县16公里、赞皇县16公里、高邑县15公里、元氏县10公里、新乐市10公里、栾城区10公里、井陉矿区6公里、正定县5公里、深泽县4公里。
五、进度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5年1月-2025年3月)。一季度,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年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具备条件的尽早开工建设,确保首季“开门红”。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5年4月-2025年10月)。加强项目管理,加大人员、设备和资金投入,大力开展各项活动,强化督导调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二季度,累计建设改造农村公路130公里。三季度,累计建设改造农村公路300公里。10月底前,对任务重、进展慢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导,力争完成建设改造农村公路380公里,基本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市交通局每月开展工程进度和质量督导检查并通报。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1月-2025年12月)。12月底前,督促各县(市、区)做好“回头看”及县级验收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客观分析活动开展成效,确保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台账管理,确保任务落地落实。各县(市、区)、要按照10月底前基本完成、12月底前高质量完成的要求,细化工作任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每月报送月度进展情况报告。市交通局建立定期检查与反馈机制,对未按时报送或台账不完善的单位进行通报。
(二)加大督导力度,增强考核实效。市交通局定期对全市项目进行现场督导,对进度滞后、效果不优单位通报并抄送属地政府,对优秀单位给予表扬。
(三)树立标杆意识,敢于创先争优。各县(市、区)要树立创先争优意识,积极争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荣誉,争评“十大最美农村路”。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县(市、区)交通局给予在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方面优先支持。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责任单位要形成工作合力,统筹资源力量,保证资金投入,在项目立项审批、土地供应、资金拨付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注重跟踪问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责任人,并将“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纳入重点工作督导内容,每月定期通报建设进展,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落后的予以通报。工作专班及时开展督导调度,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程有序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经验、挖掘亮点,充分利用报、台、网、端等媒体平台,培树“十大最美农村路”等先进典型,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发布,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知晓度、理解度和参与度,增强宣传实效,展示工作成效,树立良好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