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郝彦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公共交通成本规制与财政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始终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公交行业提质增效,在新能源车辆推广、线网优化提升、适老化服务提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促进公共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22年我市出台《石家庄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办法(试行)》(石政办函〔2022〕39号),建立了规范的公交亏损补贴和补偿机制,其内容涵盖成本核算原则、补贴补偿安排和绩效评价等核心要素,整体较为完善。
在资金保障方面,结合我市财力情况,持续加大对公共交通事业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公交基本运营需求,2020年至2025年由市级财力(不含中央和省级补助)安排公交运营补贴累计54.2亿元,其中2020年至2025年分别安排8.2亿元、9.2亿元、9.2亿元、9.2亿元、9.2亿元、9.2亿元;2023至2025年,落实上级奖补资金2.15亿元,其中,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1.71亿元、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奖励资金0.12亿元,农村道路客运补贴0.32亿元,上述资金为有效落实各项免费乘车政策、保障公交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在支持公交场站建设方面,我局积极争取政策资金,严格落实各级补贴政策。2025年,为解决东部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资金筹措问题,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3.21亿元,不足部分资金由市财政列入城建计划,目前已拨付项目资金3000万元。
在支持车辆更新方面,我市按照国家“两新”政策中央、省、市分别承担补贴资金90%、7%、3%的原则,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车辆更新和动力电池更换给予补贴,自2024年政策实施以来,累计向市公交集团发放车辆和电池更新补贴资金1294万元。今年,我局也将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统筹推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更新工作,助力公交行业绿色发展。
为更好地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牵头建立了石家庄市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为更好协调解决城市公交行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聚焦公交行业发展短板,将缓解财政压力、推动政策落地、完善保障机制作为重点工作,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全力统筹各类可用资源,切实缓解企业运营压力,不断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满足市民群众便捷、安全、绿色的出行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