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00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05
来源:
【字体: 】    打印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石交提案字〔2023〕第24号
 
闫金红委员:
您提出的“落实货运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压实货运平台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督促网络货运经营者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禁止运输的货物。
二是按照国家和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要求,督促实际承运人和相关企业落实相关规定,对有违反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
市公安局交管局将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开展针对“货拉拉”、“快狗打车”、“滴滴货运”驾驶人等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广泛宣传不按规定行车的安全隐患,并通过媒体对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倡导平台货运机构对企业职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机动车驾驶人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随意穿行的良好习惯,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宣教民警定期走入平台货运机构等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交通安全课,组织驾驶人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知识,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短视频,让机动车驾驶人充分认识到不遵守交通规则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在主要路口等人流、物流、交通集中的场所,悬挂、张贴针对性强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设置交通法规学习点,组织交通违法当事人参加现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货拉拉”、“快狗打车”、“滴滴货运”驾驶人日常要遵守交通规则。同时,在市区50个主要路口LED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潜移默化地影响驾驶人的出行习惯。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0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