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石家庄市交通运输系统裁量权基准(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行政处罚)》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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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基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石家庄市交通运输系统裁量权基准(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行政处罚)》(以下简称《裁量权基准》)。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2023年6月27日,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依法规范了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省司法厅、市司法局下发通知,要求依法依规制定发布市级行政裁量权基准。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工作职责,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裁量权基准(草案)》,并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出租汽车企业代表、出租汽车司机代表、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代表、相关法律专家、县级交通运输局意见建议,结合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裁量权基准》。
二、主要内容
此次制定的《裁量权基准》共1大类27项,针对《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条款,逐条明确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按照上级要求,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采用表格形式编制,主要包含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裁量标准、行政命令、执法层级、免罚情形等要素。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行政命令”明确了3种命令类型,“免罚情形”明确了2项内容,“执法层级”确定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级别。“适用条件”根据违法事实、具体情节,分别规定了三至四个裁量阶次。
 
 
 
 
 附件:《石家庄市交通运输系统裁量权基准(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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