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解读
日前,交通运输部以交规划发〔2021〕51号文颁布了《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了未来五年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决定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五年过渡期,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发展农村交通是乡村振兴的先决条件,更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义,《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形成广覆盖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要求“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为下一步农村地区交通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文件要求,进一步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写好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乡村振兴篇章,有必要编制《实施意见》,为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严格对标中央文件各项任务要求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相关部署,突出交通运输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和服务性作用,进一步促进农村交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交通强国建设基础。《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分为四部分:
一是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先行引领、融合发展,一体谋划、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原则,全面推动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能力、交通运输服务品质进一步提升,高质量发展体系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政策制度平稳过渡、有效衔接。《实施意见》从建管养运等方面提出了到2025年农村交通发展的具体目标。
二是推进农村交通高质量发展,全面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从建管养运和行业治理等方面提出支撑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要任务,具体包括:推动路网提档升级,支撑乡村产业兴旺;改善农村交通环境,服务乡村生态宜居;提升运输服务供给,助推乡村生活富裕;强化管理养护升级,提升高效治理能力;加强组织文化建设,助推乡风文明提升。
三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五年过渡期政策要求,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做好工作体系衔接,规划实施衔接,投融资政策衔接,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定点帮扶工作衔接,统计监测和监督管理工作衔接等。
四是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注重考核评价、加强宣传引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