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交通投资发展集团:
按照省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石家庄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15日
石家庄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交通运输领域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深入分析研判我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形势,紧紧扭住危险化学品运输领域发展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国内外典型事故暴露的重大风险,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时间集中治理,进一步推动各级各有关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务必做到重大风险整治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三、工作任务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梳理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重点排查危险货物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危险化学品运输重大安全风险,强化重点保障制度措施。
(一)重点排查突出问题。
1.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不扎实,工作中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未按有关要求建立危险货物运输“双重预防机制”,对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不了解、不掌握,未建立化解危险货物运输重大风险“五个清单”。
2.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权责清单不健全、责任不落实。道路运输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有待加强,部分危险货物运输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匮乏,未经过系统的专业化培训。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检查不认真,安全培训流于形式,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风险管控措施不细、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不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具体人员;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落实。
(二)重点整治重大安全风险。
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风险。一是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险货物等行为。二是联合工信、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有效消除在用罐车重大安全隐患。三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通过环境敏感、脆弱区域、人员密集场所路段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监控管理。四是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加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推广力度,实现对危险货物全链条、全要素、全环节安全监管。五是严格危货车辆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督促企业加强驾驶员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教育。(局运输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落实)
2.危险货物运输车流量大的干线公路火灾爆炸风险。一是结合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严格长大桥隧安全管控,进一步提升危险货物运输车流量大的干线公路安全通行能力。二是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对车辆行驶轨迹、驾驶员状况及车辆技术状况全程进行监控。三是相关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做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照指定位置临时停放的引导和安全管理。四是相关路段按要求配置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危险货物车辆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联动协调机制。(局运输科、局安监科、局高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服务保障中心、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三环路管护中心、市西柏坡高速公路运营中心、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按职责落实)
(三)重点保障制度措施
1.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守底线红线,坚决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学习的重要议题,强化监管执法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
⑴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依职责指导化工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工作。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地方政府在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配套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⑵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部门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突出重点时段,集中开展督导执法检查活动,保持严管严查严罚高压态势。强化督查通报和评估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省、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明确的任务要求。(局安监科、局运输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落实)
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运输企业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指导督促企业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加强设施设备维护,保障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安全性能可靠。强化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相关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相关规定。(局安监科、局运输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落实)
3.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⑴深化“双控”机制建设。推进危货运输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提质升级,促进“双控”机制与企业现有管理体系深度融合,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相关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严格重大风险报备制度,健全完善“五个清单”,形成“一企一策”“一项一案”。健全完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专人督办”、限期整改。(局运输科、局安监科、局高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服务保障中心、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三环路管护中心、市西柏坡高速公路运营中心、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按职责落实)
⑵强化信用约束。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强化企业责任事故、违法违章等信用数据归集和动态评价,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特别是对纳入“红、橙”预警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执法。督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认真履责,作出安全承诺;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局安监科、局运输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落实)
⑶强化科技兴安。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率达到100%。加强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监测结果应用,建立“第三方发现问题、运输企业处理问题、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执法”新机制,强化道路运输安全闭环管理。(局运输科、局安监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落实)
⑷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重点路段运营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跨区域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局运输科、安监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服务保障中心、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建设发展中心、市三环路管护中心、市西柏坡高速公路运营中心、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按职责落实)
四、时间安排
从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2022年2月15日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结合本实施方案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保障措施,合理安排实施步骤,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全面动员部署。
(二)集中治理(2022年2月16日至11月)。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周密部署,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加快推进实施,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退出,切实降低安全风险。
(三)总结验收(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对集中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确保行业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有序推动治理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围绕主要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三)强化工作督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将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开展专项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充分运用通报、约谈、曝光、警示、挂牌督办等有措施,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重大隐患悬而不决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局安委办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局直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要加强工作调度,督促本领域重点工作落实,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局安委办。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交通投资发展集团于每月16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局安委办。年度报告于2023年1月10日前报送。
联系人:金泽民、刘苡辰,电话:87818836
邮箱:anquanjianguanchu@126.com